“血族啊……”蓝泽斯特长叹了一声,“这个族群已经消失一千多年了,没想到的是,还能见到有血脉遗传下来。”
顿了一顿,蓝泽斯特接着道:“血族是人族的一支,是肉身力强最强悍的一支,兽人的体魄很强悍是吧,可是在血族面前连提鞋都不配!血族战士,能够身披八十斤的重凯,提着四五十斤的武器冲锋陷阵都毫不费力。这还不是最可怕的,最可怕的是血族的耐力,血族即使身披重甲,手提重兵,都能用跑步行军的速度连续行进一天一夜。可惜的是,人族中这么强悍的一支,却突然间消失了,消失的无影无踪。”
“消失了?”阿莫斯愕然的道。
“战神殿和雷神殿曾经联合追查了一百多年,最后都无奈的放弃了。”蓝泽斯特接着道,“没想到的是,我竟然见到了血族的血脉。”
“就是刚才的那个女孩?”阿莫斯迟疑的道,“难道说,血族的特征就是那散发着红光的双眼?”
“没错,血族在作战时泛着红光的双眼,就是血族最强的特征!”